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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地铁将加强安检 明确限量携带危险品数量

admin 发表于 2014-04-02 09:46 | 阅读 3,885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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敏感货与违禁品

中国网浙江频道讯 4月2日,杭港地铁公司对地铁1号线安检规定作了说明和补充,加强了携带违禁品处罚力度,对限量携带危险品数量做了更明确的界定并自即日起施行。

新规明确,限量携带危险品大体分为限带刀具、限带酒类和其他危险品三大类。

记者从杭港地铁获悉,对于未拆封或日常生活用的水果刀、菜刀、剪刀、美工刀乘客可以携带一把乘坐地铁。

携带酒类乘坐地铁的乘客,白酒不得超过1000毫升(2斤),听装啤酒不得超过6听,红酒和黄酒不得超过6瓶;瓶装啤酒和散装白酒严禁携带进站乘车。

需要携带医用氧气袋(凭医院等有效证明、身份证明登记后可带)、皮革光亮剂、打火机(10厘米高以内)、硅胶、地板蜡、安全火柴、樟脑、仿真儿童玩具刀(木制和塑料制品)、表演和晨练用的金属用具,如宝剑(未开锋过的)等危险物品的乘客携带2件以下才可乘坐地铁。

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》和《杭州地铁乘客守则》中相关规定,乘客在乘坐地铁时,禁止携带以下违禁品进站乘车:

一、枪支、军用或警用械具如手枪、气枪、猎枪、运动枪、麻醉注射枪、样品枪、道具枪、发令枪、仿真枪、警棍、手铐、钢珠枪、催泪枪、电击器、手刺等;

二、爆炸物品如子弹、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导爆索、礼花弹、烟花、爆竹等;

三、管制刀具如匕首、三棱刮刀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;

四、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、液化石油气、氧气、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苯、酒精、油漆、香蕉水、松香油、固体酒精等;

五、毒害品如氰化物、汞(水银)、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、苯酚、生漆等具有可燃、助燃特性的毒害品;

六、腐蚀性物品如盐酸、硫酸、蓄电池等具有可燃、助燃特性的腐蚀品;

七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;

八、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。

即日起,如乘客违反以上规定,非法携带违禁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,公安机关予以收缴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 十二条规定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,触犯刑律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(记者 李斌 通讯员 廖静 编辑 邵金宏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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