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地铁“打人女”被批捕
admin 发表于 2010-09-25 14:27 | 阅读 3,823
刚刚大学毕业年仅22岁的周某因为不配合安定门地铁站执勤民警安检,将民警打伤而被刑事拘留。经伤情鉴定,该民警伤势暂定为轻微伤。
近日,海淀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周某。承办检察官分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在本案中,执勤民警在地铁站中巡逻,是代表公权力对公共秩序的一种管理,是在依法履行职务。而周某因为民警多次阻止其违规行为,就出手撕扯民警制服,并抓 打民警致伤,其妨碍的不仅仅是执勤民警的工作,更侵害了国家机关对社会秩序的正常管理。周某将为自己的冲动与莽撞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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