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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晒喷雾不能带进地铁 杭州一女乘客违禁还打警察

admin 发表于 2014-07-15 15:34 | 阅读 4,054
 
【摘要】 安保人员在她的包里找到了一瓶标有易燃标志的防晒喷雾,按照规定这属于违禁品,不能带上地铁。可是,当安保人员作出提醒后,女子一把夺回了防晒喷雾,强行刷卡进站。
女子不听劝说强行进站

浙江在线杭州7月15日讯(浙江在线记者 黄兆轶 通讯员 周琪宾)昨天上午,杭州一名女乘客拒绝接受地铁安检,强行携带一瓶标有易燃标志的防晒喷雾进站乘车,还拳打劝阻民警。这一拳,让她成了杭州地铁1号线加强安检工作以来,第一个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阻碍执行职务而被行政处罚的人。

当天上午9点57分,一个穿着绿色上衣,背挎包的女子快步走进地铁1号线九堡站的安检区。当时,安检通道口的安保人员正好进入通道,照顾一个贪玩闯入的小朋友,绿衣女子便堂而皇之走进通道,并没有将挎包放进安检履带。

女子打了民警胸口一拳

这时,在附近巡逻的另一位安保人员发现她没接受安检,便要求她打开挎包,接受检查。安保人员在她的包里找到了一瓶标有易燃标志的防晒喷雾,按照 规定这属于违禁品,不能带上地铁。可是,当安保人员作出提醒后,女子一把夺回了防晒喷雾,强行刷卡进站。安保人员多次劝说无效,只能通知驻站民警前来处 理。

民警赶到现场后,这名女子已经强行登上了开往湘湖方向的列车,两位民警也跟着上了车。列车刚刚开出一站,到九和路站时,民警将女子带离列车,没想到刚出了车门,女子突然情绪激动地向其中一位民警的胸部猛击一拳,随后女子被带到车站警务室接受调查。

女子姓侯,26岁,山东人,在杭州工作。目前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,被处罚款200元;因阻碍执行职务,被行政拘留7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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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5日公交车放火案后,杭州地铁安检再次升级,1号线除了加强车站巡逻,特别严查液体。杭州地铁官方表示,提升安检等级后,对于“严苛”的安检程序,有少数乘客表示不理解。但是,若不配合安检,或将受罚。

前几天,地铁公安也公布了两段乘客不配合安检的视频,同时表示:“对于这两名乘客,我们还是采取批评、教育为主。”但是根据《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管管理 办法》规定,如果有乘客不配合安检工作、不听劝阻,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,地铁公安会依照相关法律给予处罚。“情节较轻的,例如乘客不配合安检强行闯 站,并与安检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的,可以给予警告,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。如果情节较重的,可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,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那么在杭州坐地铁,到底哪些东西能带,哪些不能带呢?如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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